涪陵新区民安佳苑安置小区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4-01-02 11:37
)、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驻场及施工现场的配合等后期技术服务,各阶段设计均应达到国家规定及满足本项目所需的要求。
2.6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设计不允许专业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市外企业按《关于实行市外建筑相关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
4/7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4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