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06 11:28
1. 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南川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扩建工程已由渝发改投(2013)460号和南川发改委发〔2012〕19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区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川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扩建工程(土石方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南川区西城街道东方红社区4组。
(2)工程规模:建筑用地面积13271平方米,本次土石方招标约 35000立方米。
(3)计划工期:工期为 30 日历天。
(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图规定的范围以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