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梅江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0年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4-01-03 09:3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梅江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0年实施项目已由秀山发改函〔2013〕2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大灌区管理处,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大灌区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秀山县官庄镇柏香村
2.2规模及内容:整治改造与续建配套大溪水库总干渠总长4.3km(桩号0+000~~4+300),其中:明(暗)渠长2.396km,渡槽4座
1/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4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