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03 11:41
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并有良好的资信。
(2)无不良商业信誉记录和违法记录。
(3)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包括贰级)。
(4)近三年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工程验收合格的信息化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业主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验收证明时间须在2010年11月至2013年11月期间)。
(5)获得原厂商授权。
3.2不接收联合体投标及超出经营范围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