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06 11:28
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期间应具有类似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弱电及智能化工程项目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
(4)若市外建筑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应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执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的时间:2013年6 月 6 日 。
4.2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