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06 11: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法国开发署贷款巫溪水电项目(刘家沟水电站)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能【2006】10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巫溪县远大水利电力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刘家沟水库电站现场管理房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刘家沟水库电站管理房共计四层,总建筑面积1232m2,建筑高度14.7m;
(2)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墙体为200mm厚混凝土空心砌块;
(3)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使用年限50年,6度抗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