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重庆市妇幼保健中心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4-01-06 11:22
检测、验收、与其他施工方的配合、二年质保、售后服务等。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当上述三者有差异时,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相关要求为准。
2.4工期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
(1)具备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施工承包壹级资质(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可替代上述两个资质证书)、以及国家工信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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