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石刻大佛湾窟檐岩体抢救性加固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4-01-06 15:18
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3年来须完成过石窟岩体、水害、风化等方面保护修缮工程【需提供文物保护级别(国保)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并还应具备石窟寺及石刻保护的专业设备和资金等方面承担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1月6日起,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或www.cpcb.com.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
3/7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4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