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06 11:52
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服务能力:
(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 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竣工时间)以来应至少具有1项造价在10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2按照“渝建发2011(129)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监理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