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07 11:56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近三年(2010年11月-2013年11月)以来具有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1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若投标人为公司注册地不在重庆市范围内的外地企业,则必须在重庆市具有注册分支机构,并且分支机构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了入渝登记备案,且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