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日期:2014-01-10 10:48
诉讼法的规定,采取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
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第五十七条 行政执法人员收缴罚款后,应当出具由财政部统一制作的罚款收据。处罚和罚款收缴应当分离,罚款所得的款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第五十八条 行政处罚案件自受案之日起,一般应当在30日内办理完毕;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经执法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60日;特殊情况需进一步延长的,应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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