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10 11:16
理信息系统发现和处置,城市管理部件、城市管理事件相关信息,并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的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部件是城市市政管理公共区域内的各项设施,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等市政工程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事件是指人为或者自然因素导致城市市容环境、秩序受到影响或者破坏,需要城市管理有关专业部门处理,使之恢复正常的现象和行为。
第四条 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行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分级管理、分工协作、及时处置的原则。
第五条 市市政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