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13 10:41
等同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4、同类或类似实验室设备近三年(2011年至2013年)累计销售收入不低于200 万元人民币;
5、近三年(2011年至2013年)投标货物累计在中国国内有4台(套)及以上的销售供货业绩;
6、有进口设备生产国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货物检测试验报告。
标包二
光电直读光谱仪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外制造厂商在中国的合法授权代理商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近三年(2010年度至201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为亏损;
3、具有经权威机构认证通过的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