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20 10:11
点:永川凤龙大道。
2.3 招标范围:详见补遗。
2.4 标段划分情况:无。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派本单位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市外企业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须按渝建发〔2011〕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