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21 10:19
渝建〔2014〕19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转发住建部市场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以及做好相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北部新区、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州经开区、长寿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市级直属施工企业:
现将住建部市场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市施函[2013]12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延续注册工作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住房城乡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