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建部市场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以及做好相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4-01-21 10:19
,材料附件一式两份。
  2.申报材料装订按照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材料要求装订。
  四、申报时间及申报程序
  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按照企业申请、区县建委初审、市城乡建委审查、住建部终审的审批程序进行。
  2. 区县建委对所辖企业进行材料原件核对,在材料附件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章;重庆市建筑管理总站对市级直属施工企业进行材料原件核对,在材料附件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章,并在网上核实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继续教育信息,网址:
http://jzsgl.coc.gov.cn/archisearch/eduTemporary/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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