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21 11:19
4.3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4 年 2 月 14 日 13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区公共交易中心(重庆市大足区南环二路商务中心一楼)
6、设计款支付方式
6.1由设计单位全额垫资进行设计。
6.2 提交设计成果后10日内支付第一次设计款,支付金额为中标价的10%,余款在提交设计成果合格后两年内付清。若设计款逾期支付,则甲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6.3 中标方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5日内向招标人交缴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金。
7、质疑时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