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22 12:53
证明文件次日起12个月。
分包二:电子汽车衡
完整的电子汽车衡设备及所有附件、连接电缆等的设计、制造、运输(含包装、运输至买方项目现场车板交货)、保险(110%的货物一切险)、检验试验、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性能验收合格和售后服务并取得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证书,设备质保期自双方签订性能合格验收证明文件次日起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分包一:电动葫芦和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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