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岛中心项目和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项目起重设备及电子汽车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4-01-22 12:53
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③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④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⑤2008年至今,投标人具有电子汽车衡的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选择上述任意一个或二个分包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14年01月22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2月18日10时00分前,投标人可登录《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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