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24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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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的质量等级:合格。
2.3.2协调工作及措施:本工程所涉及的占地补偿、青苗赔偿及措施、施工协调(与村民、政府、相邻施工单位等的协调工作)、其他因施工和生产必要而采取的过渡措施等由施工方负责,此部分工作不再取费,整个工程包干使用。
说明:投标人应保证发生的一切费用已经全部计入报价中,质量必须合格并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相关规程规范标准的要求。
3、对投标人专业类别及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