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27 12: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巫山县大宁河龙溪镇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水许可[2013]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山县河道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巫山县河道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巫山县大宁河龙溪镇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位于巫山县龙溪镇。本工程综合治理河道长度 3.89km,其中新建堤防护岸工程总长 4764.34m。本工程由大宁河段、长溪河段及其右岸支流红岩溪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