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28 10: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石柱县公安局办公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石柱县发改委以石发改审【2012】3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市财政及县财政投资,资金性质: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柱县公安局办公业务技术用房环境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柱县公安局办公业务技术用房环境工程;
2.2 建设地点:石柱县南宾镇龙王村;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的道路、格构护坡、广场铺贴及小品、化粪池、综合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