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2-10 10:12
建筑业营改增,建议把已公布确定的费率11%,实事求是降为8%(直接降为6%的话,国家税收将减少),既然有关部门已经发现政策有偏差,在目前没有造成影响和损失之前,及时进行调整是明智之举,是真正的关爱民生,是真正在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如果为了所谓的面子,明知道税率定高了,但采取其他变通方法来补救(如先征后返),这是不可取的。一是实事求是明确税率,对国家对企业都有利;二是采用先征后返,手续繁杂不说,现在的体制下根本返不了,特别是建筑业企业异地施工的多,指望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给予外地施工企业返税,也是根本做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