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业全面深化改革的思考
日期:2014-02-10 10:12
决建筑业法律缺失的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做了不少工作。2012年1月17日国务院法制办秘书行政司就曾给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协会发函,要求我们对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起草的《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送审稿)》,提出意见。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会员单位进行调研和讨论,并于函件规定的日期(2012年2月29日)前,以正式文件向国务院法制办秘书行政司对修改情况进行了书面汇报。2012年11月22日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协会再次收到国务院法制办公函(国法农函[2012]6号),要求在2012年12月22日前对已经公示的《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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