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2-14 10:32
市境内江北区、北培区、大渡口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3.1. 具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合同包一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在重庆市主城区内应具有或经授权的售后服务站或网点,以保证服务及时性。
(3)产品制造商须具有三年及以上生产类似设备的历史和经验。
(4)产品设备制造商相同或相似货物2013年的销售业绩一览表,2013年销售数量应达到50000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