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县(市)城乡总体规划暨“三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2-17 10:20
)推荐、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的方式。各省(区、市)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能够反映本地城镇化发展特点、具有较强代表性和推广意义、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密度居本省(区、市)前列的原则,推荐2-3个县(市)作为试点候选县(市)。申报材料包括县(市)政府的申报文件、省(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推荐文件和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工作方案要说明试点县(市)基本情况、推荐理由、已有工作基础、时间安排等内容,并于2014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文件及相关材料报我部城乡规划司。
  (二)试点阶段。我部组织专家对省(区、市)上报的
7/1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6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