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日期:2014-02-18 11:10
、饭店;
(三)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四)床位在200张以上的医院、福利院,床位在1000张以上的寄宿制学校,床位在150张以上的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
(五)建筑总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场馆、会堂、图书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
(六)候车室(候机厅、候船厅)建筑总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轨道交通站、汽车站、火车站、民用机场、码头;
(七)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公共建筑;
(八)设计总储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甲、乙类气体、液体的生产、充装、储存、销售企业,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甲、乙类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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