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园区石龙农转非安置小区(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4-02-19 10:12
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近三年至少有9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1个。
3.2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划入人民币4000万元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最终金额按暂定工程费用与实际中标金额的比率增减)给招标人使用一年,按年利率10%计息(招标人可根据资金情况提前或延期还款,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还款时招标人还本付息。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1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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