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2-20 09:45
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若投标人为外地设计企业,则必须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2013〕310号)规定取得入渝登记证。
3.1.2 投标人在2009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类似园林绿化设计业绩(商业核心区内广场、或公园、或步行街规模2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景观设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