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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
日期:
2014-02-20 09:48
准的建筑卫生陶瓷生产线和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并实行动态管理。
公告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八、附则
(一)本准入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所有的建筑卫生陶瓷生产线和企业。
(二)本准入标准引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划政策,按其最新版本执行。
(三)本准入标准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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