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重庆市妇幼保健中心项目)医用气体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14-02-21 10:22
建工程(重庆市妇幼保健中心项目)医用气体设备采购及服务,即按照本招标文件、平面功能布局图纸、设计技术要求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等要求,完成本系统工程的设计(含深化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及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系统调试、检验试验、各项验收合格直至交付业主使用、缺陷责任期以及相关维保服务等所有工作,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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