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2-21 11:16
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所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应获得ISO9001质量认证或其它国际组织质量认证。
(2)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的产品制造商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在重庆市主城区内应具有或经授权的售后服务站或网点,以保证服务及时性。
(4) 投标人或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须在国内外具有300吨/日及以上中转规模的竖式压缩转运站成套设备供货的产品业绩。
(5) 投标人应提供2012年和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