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2-26 10:18
渝建价协[2014]4号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和《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渝建价协[2012]18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4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初始登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始登记受理范围
2013年12月21日参加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二、提交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在2013年3月10日至4月4日登录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首页(www.cqeca.org)中造价员考试报名系统,进行初始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