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2-27 09:59
理、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配合所有工程结算审计和质量缺陷期内的争议问题处理。
2.4 监理服务期: 计划工期 12 个月,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全过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2009年以来至今承担过 1 项及以上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监理业绩(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原件证明)。
3.2 重庆市市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