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2-28 10:36
书。
6.从事减隔震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应积极参加相关技术培训活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项目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7.对于采用减隔震技术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时,应将减隔震技术应用的合理性作为重要审查内容。
8.承担减隔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机构,应为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具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审查能力的一类建筑工程审查机构。
9.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应重点对结构体系、减隔震设计专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