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重庆市建筑节能设计考试的通知
日期:2014-03-01 11:21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标准、重庆市建筑节能相关管理规定等。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各建筑设计单位建筑节能设计自审机构成员应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产生,并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本次考试分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结构5个专业(每人限报1个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独立完成,考生可携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报考专业的相关标准、书籍参加考试,但不得携带电子工具(笔记本电脑等)和通讯工具(手机等)进入考场;
  (三)具体考室安排见考试当天在重庆市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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