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3-03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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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20万元人民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对四个标段进行投标,并可成为四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渝建发【2011】130号)文件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