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3-11 10:59
核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者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投资概算后由中央有关部门审批。
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应当作为项目建设实施和控制投资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直接投资项目应当符合规划、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节约能源、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二十三条 对于项目单位缺乏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建设管理经验的直接投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在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求实行代理建设制度(代建制),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作为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