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日期:2014-03-11 10:59
任。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条 中央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及职能分工,制订本部门的具体管理办法。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制订本地区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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