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08 11:32
应的施工监理服务施工能力。
3.3外地监理企业投标:按照“渝建发〔2011〕129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取得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书后,方可入渝参与招投标或签定监理委托合同,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付款方式
1.本工程监理费用无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2.监理费的支付方式: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后,两年内支付监理费。如监理费在缺陷责任期内支付将保留5%的质保金,如在缺陷责任期之外支付将不保留5%的质保金。
4、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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