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3-12 10:22
论证报告结论应分为三种:通过、修改后通过和不通过。 论证报告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修改结论经施工单位审核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报专家组组长审核,专家组组长审核签字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方可组织实施。报告结论为不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编制方案,并再次组织专家论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表见附件4。
第十二条 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单位应当在论证会召开前从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