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实施细则
日期:2014-03-12 10:22
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建立巡查档案。
  第十六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分阶段性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和方案实施的总体验收三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对照专项方案和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验收,由监理单位进行复查验收,验收检查情况应记录存档。验收合格后,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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