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3-12 10:22
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企业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第二十条 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专家库分类标准、专家资格审查办法和管理制度,并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定期更新专家库的专家名单。
专家名单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专家库中参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