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3-12 10:22
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第六条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建筑幕墙安装、钢结构(网架、索膜结构)安装、预应力、地下暗挖、顶管、水下作业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施工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专项施工方案应符合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的要求,作业层和附着于结构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必要时需征求设计单位的意见。建筑工程切坡及基坑开挖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