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3-13 1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潭镇金龙三社拆迁安置房项目(一期)(二期)已由涪发改委发[2012]531号及涪发改委发[2013]2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潭镇金龙三社拆迁安置房项目(一期)(二期)。
2.2建设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金龙居委三社。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约9283平方米,其中一期约4500平方米,二期约4783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