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3-20 09:47
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电气防雷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节能工程、初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011年3月1日至今具有合同价款在100万元及以上已完工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3 凡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按照《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