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渡口区殡仪服务中心项目投资经营招标公告
日期:2014-03-21 10:11
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是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从事殡仪服务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有相关经营范围以及民政部门关于殡仪服务项目的批复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投资该项目的经济实力(银行出具2014年度内不低于3500万元的资信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的时间:2014年3月21日。
4.2本次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大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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