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3-25 09:4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城区石鼓溪(潘家沟)排洪箱涵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13】4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农林水利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工作规划项目补助资金、地方政府资金及项目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及主要内容:排洪箱涵工程全长406米,其中主涵298米,支涵108米,采用钢筋混凝土拱涵;新建检查井5座。
2.2工期:180日历天。
2.3项目招标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