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3-25 10: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2013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人工造林项目已由秀山发改函【2013】274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秀山县膏田镇茅坡村、高东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及投资:人工造林总面积为235公顷;项目总投资约为288万。
2.3招标范围:秀山县2013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人工造林项目所提供的施工图所示的工程范围以及招标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