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3-26 09:27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注册资本金在0偻蛟人民币(等效货币)及以上;
3.1.2 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3投标人2010-2013年具有一个以上类似改造或新建业绩(合同金额400万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使用单位有效地联络信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4年3 月26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